
为什么说同性恋不是“神经病”
同性恋是指把同性作为满足性欲的对象的一种性态度。在现实生活中,同性恋是比较普遍的。一些国家的调查资料表明:30%的人有过同性恋经验,其中10%以上以同性恋为经常的性生活方式。在我们国家,这种情况虽然较少,但也有不可忽视的倾向。在我们国家,传统的生活方式和态度是“男女之道,天之阴阳”。自古就有男耕女织的小家庭模式,现在这种同性恋的出现,当然会被看成是大逆不道的“神经病”。那么,同性恋究竟算不算“神经病”、精神病或变态行为呢?
关于这个问题,社会学、心理学、医学甚至法律界一直是有争议的。数十年前,同性恋被看作属于精神病症。但近年来,精神卫生专家已不再认为它是一种心理障碍,而是一种不同于异性恋的生活方式。比较权威的美国精神病学诊断分类标准也将有关条目删去。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在精神病学特征中,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并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也没有发现同性恋者的血液化学成分与正常人有什么不同。但争论的焦点恐怕还在于它究竟是由先天遗传而来还是经后天学习而获得的,对此尚无定论。
认为同性恋并非精神障碍的说法,只是在精神病学领域里的一种学术倾向,而在各国的文化背景中,习俗、伦理、道德和法律对同性恋行为的允许程度是有很大差别的。即使在美国,尽管不认为它是病态的人越来越多,但仍然是不受社会鼓励和欢迎的,世界上大部分的国家和地区,是排斥甚至要惩罚这种行为的。
当然不能说同性恋者就没有什么问题了。在很多情况下,由于传统的性别角色观念和自己现实态度的矛盾,也可能使同性恋者陷入十分尴尬的境地中。比如他可能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惭、不安、焦虑或恐惧;或者因现实的道德环境与自己的性欲望指向差别太大而使自己几乎无法得到满足;再者,病人因种种原因强烈地想成为异性恋者,对异性也感兴趣。如有类似情况,则应该去寻求心理治疗。否则,就不必进行心理治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