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小儿应用放射性核素检查要慎重放射性核素在疾病诊断方面,具有很多优点,但因放射性药物常引入体内,对于儿童是否适合,的确是值得大家考虑的问题,要了解这个问题,必须从儿童辐射损伤特点来考虑。小儿在解剖、生理、病理、营养代谢及疾病的发生、发展、治疗等方面与成人都有不同之处。尽管放射性药物检查,辐射剂量很低,较为安全,但小儿对射线敏感性比成人高,易受损伤,故应尽量降低接触射线量。小儿做放射线检查时应遵循下述原则:1.可做可不做的放射线核素检查(指引入体内)尽量不做。
2.先体外,后体内。能用体外检查明确诊断的,则不用体内检查。
3.放射性药物剂量选择要适当,计算要准确。在不影响检查结果的前题下,药物剂量要尽量小。选择半衰期短,不含β射线、丫射线,能量低的放射性核素。
4.要注意封闭甲状腺。小儿处于生长发育过程中,凡影响甲状腺功能的放射性核素(如131碘等)应尽量不用。如必须用时,要严格掌握剂量,并注意封闭甲状腺(吸131碘率测定例外),检查前1~3天服用复方碘溶液或过氧酸钾。
5.如果检查时间较长,患儿需安静,必要时可给予适量镇静药,以防检查失败。
6.检查的仪器要适合小儿的特点。如甲状腺以及131碘率及肾图的测定等,要用特制的小控头;做脏器显像时,尽量采用丫照像机,以期在短时间内一次成像或连续成像。
总之,对于小儿放射性核素检查,要充分注意小儿的特点,从病儿的实际情况出发,权衡检查方法的利弊,做出是否采用检查的决定;当采用放射性核素检查时,又要尽可能采用新技术,减少药量,降低机体受到的辐射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