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环境有“第一”与“第二”之分环境有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之分。自然环境又称为第一环境,或者说是原生环境,即是自然界原来存在的一切。自然环境中与人类生存和健康发展关系最密切的因素,主要是日光、空气、水、土壤和食物等。在正常情况下,这些环境因素保证人类的生存和健康发展;在异常情况下,这些环境因素发生变化,改变了原有的组成和状态,就会对人类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人为环境是由于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造成的环境,称之为次生环境或第二环境。这个次生环境的自然环境因素受着生活和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三废的影响。例如,室内和工矿企业厂房内的自然环境因素受到三废的污染后,改变了空气、水、土壤和食物等的正常成分或状态,即是人为地改变了自然环境中各种物质的分布。再如由于城市人口过分集中,工业企业密集,导致城市的恶性膨胀,生活污水泛滥,垃圾成灾及大气污染等,必然引起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的破坏。所以,调节控制次生环境因素,使其达到保持原生环境固有的状态,乃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