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说透析疗法是治疗尿毒症的一种措施,而不是有效方法?
透析疗法虽是治疗尿毒症患者使之延长生命的一种措施,若不及时、及早预防透析,尿毒症难以治愈,所以,临床上提倡早期预防性透析,以便缓解病情,使不可逆性尿毒症变为可逆性尿毒症,渐而恢复健康。
早期预防性透析即不是在急性肾功能衰竭出现尿毒症和并发症后才被迫进行透析,而是在病情尚未发展到严重阶段时用透析来预防。其具体的透析指征是:少尿或无尿超过2天;高分解代谢状态,即每日尿素氮升高>7.5mmol/L(20mg/d1)或每日血肌酐升高>88.4umol/L(1mg/dl);血钾>6.5mmol/L以上;血肌酐≥530.4umol/L(6mg/d1)或血尿素氮≥21.42mmol/L(60mg/dl);出现尿毒症症状,如恶心、呕吐及精神症状等,或水钠潴留,心力衰竭,急性肺水肿符合其中之一者,应提早透析。请勿延误时机。
可逆性尿毒症,即慢性肾功能不全的病人,由于感染、水和电解质紊乱、心力衰竭等额外负荷导致的可逆性尿毒症,可用透析疗法帮助病人渡过难关。其透析指征是血肌酐≥707.2umol/L(8mg/dl)或血尿素氮≤28.56mmol/L(80mg/d1)或内生肌酐清除率(Ccr)≤10~15ml/分钟时,血钾≥6.5mmol/L。但尚须综合考虑患者的原发病,临床状况,贫血的严重程度,以及心功能状态,尿量才能确定。王永钧实践证明,在Ccr为10~15ml/分钟时开始透析,长期存活率可明显增加。









